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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05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鄂教思政函〔2021〕5号),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和促进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我省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类型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三、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五、申报程序

1.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2021年9月2日24:00,申报网址:

2.操作流程:申报前仔细阅读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申报网址→登陆账号/密码(首次登陆点击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项目申报→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返回上页”点击“上报至项目管理单位”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377043717;18908648004

科研处联系人:雷乐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