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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4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获得立项后学校予以研究经费支持,资助标准:重点项目6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学校鼓励具有高级职称者积极申报更高级别项目,正高级职称原则上不申报校级科研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申报者须为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一个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再次申报不予受理;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重复资助,校级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项目名称申报同级别其他科研、教研项目,重复申报者取消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三)提倡以教研室、研究中心为基础,组建3-7人项目团队,作为项目成员,每人最多可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并鼓励吸纳在科研方面有潜力的我校在校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无课题指南,自由、自主选题,提倡产学研结合,同等条件下,应用型研究项目优先立项;提倡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属于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建设学科的项目优先立项。

(五)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校级课题结项和验收办法》(汉师校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预期成果做如下要求:

1.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必须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以论文形式结题的一般项目,结题成果必须有两篇公开发表论文(其中一篇须是本科学报)或一篇核心期刊论文;项目成果必须标注“汉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XXXX”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作为结题验收、鉴定和成果评奖的依据。

2.以调研报告、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结题的项目,成果须具有一定社会反响,如获得市级以上主要领导的批示或相关部门的采纳证明材料。

3.以著作形式结题的项目,出版社的选定可参考《汉江师范学院出版社分级名单》(汉师校发〔2018〕16号)。

三、申报程序

(一)此次申报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人于6月24日-7月4日24:00前登陆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论证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具体操作流程:内网登录学校主页→科研平台(或校外WebVPN登录)→账户名(教师工号)→密码(原始密码为教师工号)→校级项目申报(页面正上方)→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如实填写,星号必填→上传PDF论证活页→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获推荐项目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立项通知

联系人:雷乐慈,联系电话:8846021

附件:1.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2.汉江师范学院校级课题结项和验收办法(汉师校发〔2020〕16号)

3.汉江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简易操作指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