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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23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厅直属单位限报3项。

七、申报程序

1.此次申报初审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评审),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6月6日24:00前登陆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课题论证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具体操作流程:内网登录学校主页→科研平台(或校外WebVPN登录)→校级项目申报→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如实填写,星号必填→上传PDF课题论证活页→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科研处官网公示→获推荐项目完成后续申报→主管部门审核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23日

  • 附件【课题指南.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