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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2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参加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引导和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汇聚起建设社科强省、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省社科联将在全省广泛开展2019年度“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组织推荐。各单位遴选“最美社科人”候选人并向省社科联报送候选人事迹材料,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2.推选发布。11月下旬,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推选,最终确定10名左右2019年度“最美社科人”。12月底在湖北电视台拍摄专题节目,举办发布仪式。

3.学习宣传。2020年1月中旬起,在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和中国网、中国社科网等网站广泛推送“最美社科人”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发社科界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推动湖北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参与对象

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军事院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研究机构,各市州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社科普及、管理服务的社科工作者。

三、推荐标准

1.政治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德标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追求真善美、传播真善美,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作出了表率,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事迹感人。

3.业务标准。长期投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勤业精业,在学术研究、教书育人、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社科管理服务等某个方面坚持下苦功、练真功,取得了突出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汉江师范学院-最美社科人自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0150@qq.com,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校内联系人:雷乐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