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领域发展改革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2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领域发展改革课题研究征集公告》精神,为充分利用社会研究力量,深入研究涉及经济贸易领域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现组织开展2019年经济贸易领域发展改革课题研究征集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组织申报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研究题目

(一)国际物流通道布局和建设研究

预算经费:12万

研究要点: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重要部署,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以及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围绕深化我国与全球重要物流枢纽、贸易中心、产业基地的密切联系,统筹考虑国内物流网络体系布局和国内国际物流通道有效对接,研究提出加强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的总体思路、实施路径和措施建议。

(二)新形势下推动城市物流创新发展研究

预算经费:10万

研究要点:系统总结国内外城市物流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模式,紧密结合我国基本国情,面向100万人口以上规模的大型城市特别是特大、超大城市,以支撑产业发展、保障居民消费、提高生态宜居水平为总体目标,研究提出推动城市物流创新发展、优化物流设施布局和运作体系的总体思路、实施路径和措施建议等。

(三)科学评价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的方法和指标研究

预算经费:10万

研究要点:梳理国内外评价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的主要方法和通行指标,分析比较国内外物流成本真实差异水平,在与现行国民经济统计和物流行业统计制度有机衔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物流业发展实际,按照可操作、可比较、多维度的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能够科学、客观反映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及其变化的指标体系,并进行试算。

(四)加快推动智慧物流发展研究

预算经费:10万

研究要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互联网+”行动、发展人工智能等决策部署,系统分析国内外物流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和前景,科学界定智慧物流的概念内涵和主要特征,全面评价我国物流领域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无人机、无人车等设施设备应用情况,分析总结智慧物流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障碍,研究提出推动智慧物流发展总体思路、实施路径和相应措施建议。

(五)现代流通业发展问题研究

经费预算:12万

研究要点:以现代流通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居民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为重点。一是研究流通方式变革对现代农业的影响,以及如何嵌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满足国内高品质农产品消费需要。二是研究生产制造业流通化发展重点、方向,通过现代流通业促进生产制造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引导我国制造业布局优化,满足国内高端工业品消费升级需要。

(六)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发展研究

经费预算:10万

研究要点:梳理研究订单农业、网络直销、中央大厨房、“线下直采+线上电商+线下零售”、连锁果蔬超市等产供销一体化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的类型、运营模式,与传统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剖析农产品流通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及发展趋势,提出引导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与现代粮食物流体系研究

预算经费:12万

研究要点:全面分析国家粮食安全总体情况,从粮食生产、加工、进出口、储备、消费等方面,分析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新形势,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和分环节、分领域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针对粮食在中转、仓储、运输、装卸等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构建现代粮食仓储物流网络、完善粮食储备设施等的总体思路、实施路径和相应措施建议。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经济贸易司审查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或组织可按照要求自愿申报相关课题。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课题研究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实际经验,结合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组建专业的课题组,并提供证明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主要工作和研究经历等。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四)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相关研究结论需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所有。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经济贸易领域发展改革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说明主要研究思路、研究提纲、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预期研究成果等。

2项目申报人于6月1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要求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电子版发送至158271562@qq.com邮箱。

4项目立项之后课题负责人需通过学校在2019年10月31日前向经济贸易司汇报中期研究成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9年12月1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含纸质报告和报告简本各8份,电子版报告1份)。

联系人:吴雷

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