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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0-29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工作,根据鄂教高办〔2013〕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请对象、奖励范围、工作程序、申报材料等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鄂教高[2006]2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执行。

除《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二、申报材料与程序

1.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成果原件、复印件(含封底、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复印件务必清楚、整洁,报刊杂志的名称、出版日期、ISSN及CN号等清晰可见。

2.成果推荐系部请提供《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3.申报成果应每项单独装袋,一项一袋,请在袋上注明系(部)名称。

三、注意事项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填写时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2.专家推荐意见应由两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亲笔签署意见。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请以系(部)为单位将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3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限额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3.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