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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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02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协关于申报“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论文评选分为已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和未曾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其中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市(厅)级及以上公开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已参加市级以上论文评审并获奖的论文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申报时需提供论文材料(含PDF电子版)及相关印证资料。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材料(含Word电子版)、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二)论文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得有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不得有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论,不得有违反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有违背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政策的言论。

(三)论文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要着眼于“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术提升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正确。

(四)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按格式模板要求编制(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于2024年5月24日17:00前,将纸质版论文+承诺书,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集贤楼203);word电子版论文+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450150@qq.com

(二)十堰市科协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将所收集论文汇总,下一步将委托国内中文核心科技期刊组织评审,择优在国内相关科技期刊发表(以获奖等次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科技工作者要秉承诚信原则,杜绝抄袭现象发生,若经审查涉嫌抄袭,由论文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按要求撰写论文,并按时完成相关资料报送。

(三)县(市、区)科协负责各属地论文征集工作。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