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报“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7:00,联系人:雷乐慈老师,联系电话:8846021
附件: 1.研究论文格式模板
2.承诺书样稿
3.论文汇总表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
关于申报“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等院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科普科创联盟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人才智力优势,加强“襄十随神”四地学术体系建设,促进“襄十随神”四地学术水平提升,助力“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论文评选分为已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和未曾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其中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是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2日在市(厅)级及以上公开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已参加市级以上论文评审并获奖的论文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申报时需提供论文材料(含PDF电子版)及相关印证资料。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材料(含Word电子版)、承诺书(具体见附件2)。
2.论文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得有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不得有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论,不得有违反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有违背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政策的言论。
3.论文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要着眼于“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术提升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正确.
4.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按格式模板要求编制(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于6月10日前将论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相关县(市、区)科协、学会、企事业科协初审。
2.相关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负责对申报的论文进行汇总及初审,并于6月20日前将论文材料(含Word版)、承诺书、汇总表(盖章)报十堰市科协审核。
3.十堰市科协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交由年度轮值科协(随州市科协)汇总,下一步将委托国内中文核心科技期刊组织评审,择优在国内相关科技期刊发表(以获奖等次为准)。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由十堰市科协自行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襄十随神”城市群科普科创联盟执行理事会审定后,对获奖论文予以通报表扬。
三、其他事项
1.各位科技工作者要秉承诚信原则,杜绝抄袭现象发生,若经审查涉嫌抄袭,由论文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2.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按要求撰写论文,并按时完成相关资料报送。
3.各县市区科协负责各属地论文征集工作。
4、十堰市联系人:李茜 电 话:0719-8117325
地 址:十堰市朝阳北路6号十堰市科协学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