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科研奖励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汉师校发〔2018〕16号)文件精神,科研处对2021自然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提取、整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成果奖励工作的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个人填报、管理系统信息提取、科研处初审,现将2021年度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
如有疏漏,公示期内请向科研处反馈并附佐证材料(符合著作和艺术创作成果奖励的老师请提供原件至科研处金勇老师处)。
联系人:雷乐慈老师(科研项目),金勇老师(科研成果),联系电话:8846021
附件1:2021年度科研项目奖励汇总
附件2: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汇总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