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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堰市科技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8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十堰市科技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十堰市科技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具有较强的保密观念。

2.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 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资格

1.技术类。从事科技研发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管理类。从事科技创新管理研究的专家;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正科级及以上职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熟悉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优先入选

1.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十堰“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者,十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获国家、省、市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带头人。

4.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工作程序

(一)新专家入库

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十堰市科技专家库”(网址:http://61.183.19.141:9088/kjzj/index.jsp)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下载导出“ 十堰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纸质版登记表一式1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集中审核、盖章、扫描后回传给拟入库专家→专家自行上传至系统。

(二)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点击“个人信息维护”,更新相关信息并保存。(登录账号:专家本人手机号+验证码)。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十堰市科技专家库常年受理专家入库申请,实行动态管理, 后续专家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由专家本人在线操作。

2.专家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网上信息系统予以更新;专家连续两年未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的,专家资格将被专家管理系统自动冻结。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