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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2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十科通〔202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市科技局正式下达的十堰市202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十科通〔2021〕14号)。

(二)已获准延期结题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评审材料

(一)《十堰市202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二)《十堰市202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简要报告提纲》(500-800字,报告内容不得出现项目单位名称和课题组成人员信息)。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报告(课题研究文章)》(报告内容不得出现项目单位名称和课题组成人员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材料装订。材料正文统一采用“三号”字体A4纸正反双面打印,《结题申请表》单独成页,一式1份;《简要报告提纲》和《研究项目报告》合并装订一式4份。在各类刊物公开发表过的项目报告,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结题申请表》中注明。

(二)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图书馆203);电子版(Word版)内容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邮箱:leileci@hjnu.edu.cn,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特别提醒。1.因市级软科学项目即将纳入“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上全过程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受理2021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2.往年已获准延期结题的软科学研究项目,请务必在本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题评审相关材料,不再准予延期;仍不能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附件中《项目终止申请表》申请终止项目任务。

3.市科技局有权使用软科学项目研究成果作为决策资源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联系人:雷乐慈老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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