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2-17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社科司函〔2022〕13号),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申报程序

1.此次申报初审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评审),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7日24:00前登陆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课题论证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具体操作流程:内网登录学校主页→科研平台(校外可用WebVPN登录)→校级项目申报(页面正上面)→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如实填写,星号必填→上传PDF课题论证活页→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科研处官网公示→获推荐项目完成后续申报。

联系人:雷乐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