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汉师校发〔2018〕16号)文件精神,科研处对2020自然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提取、整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成果奖励工作的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个人填报、管理系统提取、科研处初审,现将2020年度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如有疏漏,公示期内请向科研处反馈并附证明材料(符合著作和艺术创作成果奖励的教师请提供成果原件至科研处)。
联系电话:8846021;联系人:雷乐慈老师(科研项目奖励);金勇老师(科研成果奖励)。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