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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31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根据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省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二、申报名额

鉴于全国教科规划办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因此我省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限量申报,我校限额6项。

三、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各市州教科院(所、室)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并统一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下载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7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参评成果原件1份。所有材料用标准档案袋装好,每个档案袋都贴上评审表的封面复印件;成果原件贴上标签(如:汉江师范学院-XXX),方便今后可能退回。

2.同时报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及《申请人填写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一致。

3.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图书馆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0150@qq.com,申报截止时间5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乐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