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科规划办、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和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与作用,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组织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选题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选题,重点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此次课题申请书中分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2、课题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本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县(市、区)限报8项,各高等学校限报12项。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各地(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者资格和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4、课题申报所需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可从湖北教育科研网下载,各市(州)教科规划办、各高等学校科研处(或相应的科研主管部门)将汇总后的电子版审核后上传至湖北省教科规划办,同时报送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相关科研管理部门,各地规划办、各高校教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集中报送湖北省教科规划办,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5、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以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及打印稿(原件1份,复印件3份)交予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