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中等职业学校课题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所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遵守《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湖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规定。《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主要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4.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所在院校须有相关的科研管理部门,并能承担课题申请人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1.本次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请人参照《2014-2015年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重点课题的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一般不得自行命题,否则不予立项。一般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结合专业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研究范围。鼓励反映当前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写教材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2.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课题申请人只能从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之中选择1个进行申报。同一课题,各职业院校只能组织1个申请人申报,各市(州)不得超过2个单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3.往年已申报省职教研究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立项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课题,其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1.报送材料。省职教研究中心受理电子版的课题申报材料。各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接受修改要求。请各申报人在申报材料前仔细检查,认真核对。
课题申请人请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办法《附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用于专家匿名评审,活页中涉及学校及个人名称等信息统一用XXX代替。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
2.报送程序。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市(州)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由其初审后集中报送至省职教研究中心。未设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由市(州)教育局职成教科集中报送;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职教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和市(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的课题申请材料。
3.内容要求。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单位、市(州)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要依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认真履行课题立项后的日常管理。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和单位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4.经费资助。省职教中心将对部分立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实际资助额度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申请人及课题承担学校应按照《湖北省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鼓励各单位(职业院校)对项目申请人给予配套经费。
1.报送时间。学校受理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以部门为单位于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及打印稿(1份)交于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
2.结题要求.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2015年12月之前结题。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见《办法》附件)和研究报告。
3.课题管理。省职教研究中心委托市州职教研究机构(教育局)和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对其报送的课题进行日常管理及结题组织工作。省职教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抽查评审,定期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并将部分优秀课题汇编成册予以推广。对抽查不合格的将按《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4.通知中所涉及表格材料,均可从湖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附件:2014-2015年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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