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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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02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现将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推选活动。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7:00,联系人:雷乐慈老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进一步总结推广社科普及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丰富社科普及内容,促进社科普及事业创新发展,组织开展第二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回乡宣讲志愿服务”团队。

二、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运用新理念、新载体、新举措,在品牌创建、平台打造、阵地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社科普及案例,案例内容充分体现时代性、突出群众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价值,对于社科普及事业营造新声势、服务新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

三、征集条件

(一)导向正确。申报单位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申报案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形式新颖。申报案例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引导社科普及路径创新,探索“互联网+”模式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开拓社科普及工作新阵地。

(三)成效明显。申报案例受众面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普及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在推动全省社科普及创新发展中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价值。

四、推选方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对开展的社科普及创新案例进行梳理,认真填写《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经市州社科联或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省社科联。

(二)专家评审。省社科联组织相关社科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

(三)宣传推广。“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在全省社科系统进行通报,并向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印发全省相关单位学习交流。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各申报单位将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十佳案例+市州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邮箱hbssklkpb@yeah.net。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省社科联。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45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人:曾智

联系电话:027-87271858、1880271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