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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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5-1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研事业发展,培育产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和贡献度的研究成果,切实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获立项后学校予以研究经费支持,资助标准:重点项目8000元/项,一般项目4000元/项。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年。

二、申报要求

(一)学校鼓励具有高级职称者积极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正高级职称原则上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人须为本校在职教职工,申报重点项目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应代表团队承诺遵守以上诚信要求。

2.承担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再次申报不予受理。

3.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及项目成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同级别其他科研、教研项目,重复申报者取消立项资格。

(三)提倡以教研室、研究中心为基础,组建3-5人项目团队,并鼓励吸纳在科研方面有潜力的我校在校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无课题指南,自由、自主选题,提倡产学研结合,同等条件下,应用型研究项目优先立项;提倡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属于服务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建设学科的项目优先立项。

(五)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校级课题结项和验收办法》(汉师校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预期成果做如下要求:

1.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必须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以论文形式结题的一般项目,结题成果必须有两篇公开发表论文(其中一篇为本科院校学报)或一篇核心期刊论文;项目成果必须标注“汉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XXXX”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作为结题验收的依据。

2.以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国家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结题的项目,成果须具有一定社会反响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类成果应获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正职)肯定性批示,非肯定性批示需附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3.以著作形式结题的项目,出版社的选定可参考《汉江师范学院出版社分级名单》(汉师校发〔2018〕16号)。

三、申报程序

(一)此次申报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人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6日24:00前登陆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课题论证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具体操作流程:学校主页→办事大厅→科研系统→点击“校级项目申报”(页面正上方)→202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如实填写,星号必填→上传PDF版《课题论证活页》→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获推荐项目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立项文件

(注:申报阶段系统导出的申报书是不完整版属于正常现象不用在意,提交成功即可。)

联系人:雷乐慈老师,联系电话:8846021

附件:1.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2.汉江师范学院校级课题结项和验收办法(汉师校发〔2020〕16号)

3.汉江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简易操作指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