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汉师校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科研处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2024年度横向科研项目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2023-2024自然年内符合《汉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成果都需在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注:项目数据前期立项时已经录入完成,负责人自行检查项目状态不要重复录入),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具体步骤见附件,截止日期:2025年2月23日24:00,时间截止后科研处将不再提取奖励数据。
二、请成果负责人把相关数据规范、完整、准确的录入校科研管理系统(如:SCI、E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调研报告的批阅件、专利的证书、获政府奖励的证书等)。因著作需通过科研处初审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鉴定分类,请著作所有人提供著作一本,交科研处金勇老师(集贤楼207办公室)。
三、成果数据即日起可开始录入,截止日期前,我处将持续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联系人:金勇老师、雷乐慈老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