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应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2.限项要求。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仅可牵头承担1项市级引导性科研项目。本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市级引导性科研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科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3.经费自筹。引导性科研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
4.项目期限。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可提前申请验收。
二、申报程序
1.校内审查。申报人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至科研处,A4双面印制,科研处审核用印后返还给申报人。电子版材料(附件2申报书及附件3汇总表)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liuchengbao@hjnu.edu.com。
2.网上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涉密除外),申报人进入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61.183.19.141:9088)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审核用印后的申报书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新注册账号的申报人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审核。
3.时间安排。校内纸质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0:00,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链接:http://keji.shiyan.gov.cn/kjjxxgk/zc/qtzdgkwj/tzgg/202509/t20250928_4826911.shtml
联系人:刘成宝, 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