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鄂教科函〔2025〕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尤其是与“双百”科技赋能工程对口县市区企业(我校为竹溪县)。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人才项目。鼓励面向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2.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前沿交叉研究、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等,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科研项目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进行评分并填写意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
创新团队的评选按照“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二)加强项目审查。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项目不能参与申报,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防止重复申报。
(三)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省教育厅将依托“云平台”,开展从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的全流程网上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
(四)推动“人工智能+科研”行动。积极推进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组织科研人员学好用好各类人工智能工具,探索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研究的协同创新。各学校申报的科研项目中使用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的原则上不低于总项目数的20%。
(五)落实资助经费。省属高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项目(含科研计划项目、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人文社科基地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运行经费从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改革发展项目安排。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应落实经费来源。
(六)往年立项的高校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在4年研究周期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结题评审,其中校外评审专家不少于50%。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结题。学校加强已结题团队的建设,对具备较强实力、符合学科发展方向、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的团队予以持续资助。
四、校内申报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论证活页(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不装订回形针别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集贤楼208);PDF电子版活页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以“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创新团队-姓名-项目名称”重命名,发送至邮箱:liuchengbao@hjnu.edu.cn,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及公示。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开展项目匿名评审,对获得校内推荐资格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系统填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系统正式填报,填报材料依据系统要求为准。
联系人:刘成宝,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