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校2027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十堰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省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培育项目。省联合基金项目仅面向具有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省联合基金依托单位资质的单位申报。
(一)重点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培育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同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推荐;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4.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拟申报2027年度省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含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联合基金项目。同一人员同一年度申请(含牵头和参与)省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人员申请(含牵头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含牵头和参与)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型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累计不得承担超过2项省联合基金项目(含省联合基金所有项目类型)。
2.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目前已达到结题要求,预计9月前可提交验收报告和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三、申报方式及节点
各申报人在2026年7月10日10:00前提交电子版《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提交时命名方式:学院+姓名+申报书/汇总表)至邮箱 liuchengbao@hjnu.edu.cn,纸质版申报书双面打印三份,左侧装订两颗钉同步提交至集贤楼208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成宝 雷乐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6年7月1日